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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超联赛运动员证书图片-中国青超联赛运动员证书

足球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是什么?

中国青超联赛运动员证书图片-中国青超联赛运动员证书

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

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和杯赛、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第5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4、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决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扩展资料:

国家级运动员管理办法(节选)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简称“总局”)制定颁布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简称“等级标准”),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简称“等级称号”)。

第三条 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第四条 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授予,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进行。

第二章 审批权

第五条 等级称号审批权实行授权、分级管理。

第六条 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第七条 总局授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只限于授予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运动员相应等级称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只限于授予本系统内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第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总局可以授权其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审批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

百度百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国家二级运动员证怎么考

《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要求参加指定比赛,获得规定名次才可以获得。

根据国家要求,运动员参加下列比赛的,可以直接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和全运会的各队运动员。

2、报名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和全国城市运动会的人数为: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全队运动员可以申请,第五至第八名的全队最多70%运动员可以申请,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全队最多50%运动员可以申请,第十三至第十六名的全队最多30%运动员可以申请。

3、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4、在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两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50%。

《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两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三份)。

4、所在单位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证明。

5、成绩证明材料包括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学籍证明等。

审查部分严格按照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申请材料不全者,及时让其补交材料;不符合标准的返还申请者材料,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实后,向科长汇报,再报分管领导审批。

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对符合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当即予以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对已批准的等级运动员进行注册登记,建档管理。

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有什么用

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有作用如下:

是参加体育院校单招考试的前提。是考国家体育类高校的必要条件证书。高考可以加分,但前提是要在高中期间获得。在升学时以低于普通学生30%-70%的分数被大学录取。当作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取方法:

必须参加地(市)及以上级别正式比赛(至少有1名国家级裁判),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满足这个条件后,去组委会开具的成绩证明,拿着成绩证明到你所在地区的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即可办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去所在市的体育局技术处进行报名进行考核。每年都有一次考核。

足球的技术等级标准: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20%。

4、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篮球的技术等级标准:

参加全国甲A联赛或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参加全国甲B联赛的各队运动员。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在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二级运动员证好拿吗

二级运动员证不好拿。

国家二级运动员有一定的难度,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才可以申报。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相关政策

从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最新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了解到,目前我国对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实行集中申领、分级管理。

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负责体育总局授权的审批单位一级、二级和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管理和发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则负责其授权的审批单位的二级和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管理和发放,每个项目都有具体的标准。中国教科院体卫艺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键表示,目前二级运动员资格的管理,是体育部门组织比赛、发证书,教育部门给予获资质的学生一定程度加分。但对于比赛水平以及相关资质是否有水分,教育部门无法掌控。

有些地区为了严格管理,在升学前会组织专门的测试,达到相应标准才能承认,但这种方式对一些集体项目的把关,还存在难度。对于一些地方可能存在二级运动员资格的传闻,他表示,以前确实出现过相关的例子,但一部分相对容易的项目已被取消,各省也都在完善政策。

如何考取国家二级足球运动员证书?

一、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1.被评选为正式参加洲际以上国际比赛的国家队、奥林匹克队的运动员;

2.参加亚洲俱乐部杯、亚洲优胜者杯获前4名队的主力运动动员(上场场次不少于50%)。

3.男子足球在全国甲级联赛、锦标赛中获得前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按名次前后,分别为40%、30%、20%、20%)。女子足球在全国锦标赛和杯赛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形30%、20%)。

4.上述名次以下的男子前12名,女子前8名(全年全国正式比赛最好成绩)队,凡运动员在本队从事专业训练6年以上(不包括体校训练时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1)在比赛和训练中起骨干作用者,每队不得超过2人;

(2)参加全国正式比赛的主力队员,不得超过2名。

注:每队每年只能依据一项比赛成绩。上述(1)(2)条中,每队每年只适用其中一条,不可兼报。

二、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2.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3.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5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13至16名队中的突出运动员〕_

4.参加全国青年联赛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2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3、4名不超过全队的20%);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冠、亚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冠军不超过全队的50%,亚军不超过全队40 %)。

三、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锦标赛、女子足球全国锦标赛和杯赛、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第5至8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9至12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13至16名不超过全队的30%);

4.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1至4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l%〕;

5.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决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四、三级运动员称号: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各系统举办的足球锦标赛的各队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4.在一个年度中,参加过20场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五、少年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少年级运动员称号。

1.凡代表省辖市(专区、直辖市的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锦标赛的少年运动员;

2.一个少年队,在一个年度中,参加过20场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注:1.在达到各等级称号成绩标准的队中,其不符合该等级标准条件的运动员,可以申请授予较低一级的等级称号。

  2.在达到各等级称号成绩标准的队中,如有个别运动员符合较高一级的标准条件者,可以申请较高一级的等级称号。

  3.关于三级和少年级运动员的比赛次数的计算和“正式比赛”的解释;比赛一场就算一次,每场比赛必须有等级裁判员的主持,并签字证明才算有效。

  4.运动员因作风恶劣受到处罚,在受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备等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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