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伦vs罗德曼-张伯伦和罗德曼
乔丹,皮蓬,罗德曼。的职业生涯详细数据以及详细介绍谁知道,越详细越好!
曾经的公牛王朝,乔丹是帝王,皮蓬是宰相,杰克逊是太师,唯有罗德曼是浪迹江湖的狂侠,不争功,不求利,不受管制,逍遥自在,放浪形骸。1998年总决赛,他曾第一场输球后在通宵豪赌,第二天防的马龙找不到北 1996年总决赛第二场拿下20个篮板(11个前场板平NBA总决赛记录) 在防守端让坎普束手无策,夺冠的的第6场拿下19个篮板(11个前场板)9分5次助攻,并再次让坎普“消失”。比起场均27分的帮主,他似乎更像MVP。他从没入选过全明星阵容,但他绝对是最有资格的一个,他是乔丹时代最坚固防守专家,那个时代最强的大前锋也很难越过他的屏障 。没有罗德曼,仅靠单薄的郎利,公牛的内线毫无疑问会被坎普马龙和大妈 大猩猩等人一次次打爆 ,正是因为他,35岁的乔丹完全可以放心的进攻而不必疲于防守,他领悟复杂三角进攻战术之快让乔丹叹服,他是王朝防守的基石,他不屑入经理教练们的法眼,但却受到球迷的喜爱。他是史上最另类的天才,也是那个时代最强大篮板和防守的高手,他以仅仅6尺6(相当于201公分,一说6尺9(210公分),经考证有误)的身高在长人如林的90年代(四大中锋时代,还有巴克利 威廉姆斯 等顶尖篮板高手还有坎普这种直拔120公分以上的暴跳)鹤立鸡群。在他的连续七次板王的成绩,张伯伦都没有做到,尽管张大帅的单赛季场均28个篮板和单场55个篮板的非人记录在寸板寸金的21世纪已经不可能被打破,但是个人认为罗德曼板王的含金量和技术含量更高。张伯伦7尺6的身高在那个时代相当于姚明之于当代,想象当代一个接近2米3的巨人速度跟前锋一样快,控球传球如后卫般准确(他得过助攻王,并有过得分篮板助攻三20的超级大三双)身体如奥胖一般凶猛却有着单赛季79场打满全场的惊人能量(看看姚明打半场就大喘气和奥胖常规赛都不能打,你就知道这个记录多牛逼),谁能抵挡这样一个怪兽呢?毫不夸张的说,即使以当代的水平衡量,张大帅(职业生涯场均篮板22.9个)也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中锋。即便如此,他还是数次把篮板王让给指环王拉塞尔(职业生涯场均篮板22,5个)。张大帅靠野蛮的身体素质创造个人记录,但却只有区区2枚戒指,而大虫则有6枚。大虫210磅的体重和乔帮主相差无几,跟马龙等肌肉男相比可谓瘦弱,所以其之所以能屡屡在篮板上占有压倒性的优势,靠的绝对是极高智商和技术。恐怕当今NBA再也没有哪个球员整晚看着录像,只为了去研究别人投篮不中后偏离的方向和落点。大虫曾得意洋洋的说:抢篮板不是比谁跳的高,而是比谁跳的快!他的确有一双长腿且弹速惊人,但是这种人在当今NBA实在不稀罕,现在球员啥都缺就不缺身体素质,可是也没见谁取得大虫般的成就。罗德曼绝对是桀骜的天才,以致于日本鬼子画了以他和帮主为原型的漫画风靡一时,以他为原型的那男主角,叫樱木花道。他对篮球的领悟和理解在那个时代,除了乔丹无人可比,也只有拥有了罗德曼-乔丹-皮蓬铁三角的公牛 ,才是史上最强的球队。即便是把他置于张伯伦(职业生涯篮板总数23924历史第一),拉塞尔(21620历史第二),内特·塞蒙德(前公牛中锋,1974年10月18日得22分,抢14个篮板,13次救助,12次盖帽,完成历史上第一个“四双”),和摩西马龙(NBA前场篮板总数6731历史第一,大虫4329历史第二)等史上顶尖篮板达人之中,大虫的成绩也绝对是让人刮目。也许他不是史上最伟大的篮板高手,但绝对是最伟大的之一,也许他的篮板总数和平均数远不及前几位牛人(职业生涯场均13.1个,总数11954个排名历史第19,考虑到前几位所处时代比赛强度远远不如90年代,那时抢一个篮板要比六七十年代费劲的多,所以技术统计并不能说明绝对能力,按照这个说法,NBA90年代的水平高于其它时期(包括现在),那大虫在对抗最激烈的90年代篮板称王,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其篮板能力史上最强呢?),但是他绝对是史上最令人难忘的篮板手,可以说他是20世纪90年代最坏的球员之一,也可以说他是20世纪90年代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他总是花样百出惹人眼球,永远充满争议,却从不在乎,只有一点可以肯定,不论那些专家们如何批评他,也不论他在球场内外留下过多少劣迹,他----丹尼斯 罗德曼,将以张扬的个性和完美的篮板技术永远被一代球迷铭记,他的名字也定会和他的篮板记录一起被NBA历史铭记。不要对我说本 华莱士的或加内特们的篮板有多牛,我会笑掉大牙,在这个如此防守的时代,平均12 13 个篮板就能称王?提到篮板球,我只会想到一个名字 一个夸张的老外 一个靠篮板就可以改变比赛的球员--丹尼斯 罗德曼
MICHAEL JORDAN 迈克尔.乔丹 香港名:乔治.佐敦
身高:1米98
出生地:1963年3月27日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市
进入NBA: 大学三年级学生的乔丹以首轮第3位被子芝加哥公牛队相中(索恩幸运地挑了他)
离开NBA:第一次1993.10.6 第二次:1998.1.14
迈克尔.乔丹家中共有7人,父亲 -- 詹姆斯.乔丹,母亲 -- 戴露瑞斯及两个哥哥一姐一妹。就读于北卡罗莱纳州雷尼中学。
童年的梦想是成为棒球巨星。
读中学时棒球、篮球、橄榄球及田径都很出色,尤以棒球最佳,曾经担任校队投手,参加了州联盟比赛并获得冠军。
1979年进入北卡罗莱纳大学学习。
1982年随北卡罗莱纳大学夺得NCAA冠军。
1984年,还是大学三年级学生的乔丹以首轮第3位被子芝加哥公牛队相中。
1984-1985赛季,被评为NBA最佳新人。
1984年,作为队长率领美国大学生队夺得23届洛杉矾奥运会男子篮球冠军。
1986年,在与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比赛中独得到63分,创造了NBA复赛一场比赛个人得分最高记录。
1987年和1988年两次获得全明星赛扣篮大赛冠军。
1987年,与亚特兰大鹰队比赛中连续投中23分(即全部命中),创造了NBA个人连续得分最高纪录。
1989年,在与犹他爵士队比赛中平了一节比赛罚中14分的NBA最高记录。
1992年入选“梦之队”,并获得巴塞罗那奥运会冠军男篮冠军。
1992年,关于乔丹在打高尔夫球中有行为的传闻四起。
1993年1月9日,乔丹在与密尔沃基雄鹿队比赛中得了35分,使他成为NBA历史上第18位突破2万分的球员。
1993年2月10日,公牛队客场以115比104战胜印第安那步行者队。比赛中,乔丹与雷吉.米勒发生冲突,乔丹认为雷吉.米勒故意用肘顶他,所以回敬了一拳。当时雷吉.米勒被罚出场,而乔丹则继续比赛,这使得雷吉.米勒及步行者队忿忿不平。事后通过重放录像,乔丹被罚10000美元并停赛一场。
1993年5月12日,乔丹以最高分(51分)入选本赛季最佳防守阵容,同时入选的还有奥拉朱旺、乔.杜马斯、罗德曼和皮蓬。
1993年5月25日晚,乔丹前往大西洋城,当时离东部联盟决赛只有18小时。
1993年6月4日,圣地亚哥一家娱乐公司的总经理埃斯基纳斯出版了一本叫作《我的赌友乔丹》的书,书中披露了乔丹与之豪赌的事情,并声称赢了乔丹125万美元。而乔丹承认与之有过的行为,但是否认输了125万美元。
1993年6月21日,在公牛队与太阳队的第6场比赛中,帕克森在最后3.9秒投中一个三分球,从而以99:98战胜了太阳队夺得冠军,总比分为4:2。公牛队实现了三连冠的霸业。乔丹在该次总决赛中平均每场得41分,创造了NBA总决赛得分纪录。
1993年8月3日,乔丹的父亲詹姆斯在南卡罗莱纳州的一条小河旁被两名青年。
1993年10月6日,乔丹在芝加哥公牛队的训练中心宣布了一个震惊全世界的消息:他将从篮球场上退出。乔丹说:“我已登上了事业的顶点,一切要做的事都已经完成,在篮球场上我再也没有需要证明的了。” 这是乔丹的第一次退役。
1994年初,乔丹宣布加盟芝加哥白袜棒球队。
1994年3月4日,乔丹作为新人第一次在棒球比赛中亮相,表现平平但获得球迷的阵阵喝采。乔丹说:“我感到困惑,我并没有击出什么好球,他们却给我那么多掌声,这给我很大的压力。”
1994年9月9日晚,乔丹应邀参加了皮蓬组织的为芝加哥儿童筹集福利金的义赛,乔丹在比赛中独得52分。
1994年11月1日,迈克尔.乔丹和他的23号球衣在芝加哥联合中心宣布退役,乔丹和他的三个孩子一起拉动绳索,将那满载荣誉的23号球衣升向天花板。
1994年秋天,由于全美职业棒球联盟罢工,乔丹不得不“失业”了。
1995年3月18日,乔丹一句“I'm back!”又一次震惊世界。
1995年3月18日晚,乔丹复出后首次出战,对手是印北安那步行者队。乔丹改穿45号球衣,得了19分、6个篮板、6次助攻、3次抢断,共上场43分钟。但公牛队客场以96:103输掉了这场比赛。
1995年5月17日,乔丹领衔的公牛在东部联盟的半决赛中以2:4被魔术队淘汰。
1996年3月18日,乔丹在对费城76人队的比赛中使自己职业生涯总得分达到24000分,成为了芝加哥公牛队历史上得分最高的人。
1996年乔丹被评为NBA50周年最伟大球员之一。
5次NBA冠军(1991-1993年,1996-1997年)。
5次NBA常规赛MVP(1988、1991、1992、1996、1998)。
10次入选NBA最佳阵容(1988-1993,1996-1998年)。
8次得分王(1987-1993,1996-1997年)。
乔丹共12次参加全明星赛,其中1988、1996年和1998年三次被评为全明星赛MVP。
5次NBA总决赛MVP(1991-1993,1996-1997年)。
得分纪录:69分,1990年3月28日对克利夫兰骑士队。
篮板纪录:18个,2次。
助攻纪录:17次。
1989年3月24日对波特兰开拓者队。
断球纪录:10次,1988年1月29日对新泽西网队。
盖帽纪录:6次,1986年2月12日对西雅图超音速队。
上场时间纪录:56分钟,1992年2月3日对犹他爵士队。
皮蓬详细资料 姓名: 斯科蒂·皮蓬(Scottie Pippen) 位置:后卫-前锋 生日:9/25/65 高度:2.01M 体重:103.5kg 毕业学校:中阿肯色大学(Central Arkansas) 辉煌历史: 2000年12月25日,对开拓者队,得到职业生涯的第17000分 2000年2月15日,成为NBA历史上第32位助攻次数超过5000次的球员 入选1997-98赛季NBA“第三阵容”、“最佳防守阵容” 3次入选NBA“第一阵容”( 1993-94至1995-96赛季);2次入选NBA“第二阵容”( 1991-92 赛季、1996-97赛季);1次入选“第三阵容”( 1992-93赛季) 随芝加哥公牛队获得6次NBA总决赛(1990-91至1992-93赛季、1995-96至1997-98赛季) 至1997-98赛季,总得分14987、助攻4444次、抢断1771次、投中5938球、投篮12304次、罚球3549次,均列公牛队历史第2位;篮板5658个,列公牛历史第3位;投中2460个三分球,列公牛队历史第4位 连续6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 1991-92至1996-97赛季);1998-99赛季,入选“最佳防守阵容”;2次入选“第二防守阵容”( 1990-91赛季、1999-2000赛季) “NBA历史上最伟大的50名球员”之一 参加1997年NBA总决赛,对犹他爵士队,投117个三分球,创总决赛最高纪录;第3场总决赛,投中7个三分球,平总决赛最高记录 参加1993年NBA总决赛,对菲尼克斯太阳队的第6场比赛,得到“三双”——15分、12个篮板、12次助攻 季后赛总共投531个三分球,创季后赛历史最高纪录 参加7次“全明星大赛”(1990年、1992-97年),首发出场6次,平均每场得分12.1、篮板5.6 荣获1994年全明星大赛“最有价值球员”称号,得到29分、11个篮板、4次抢断 1997年2月18日,对丹佛掘金队,得到职业生涯最高分47分 职业生涯共得到14次常规赛“三双”、4次季后赛“三双” 参加1992年、1996年奥运会篮球比赛,获得冠军 个人最佳数据: 单场得分 47分 单场三分球得分 18分 单场发球得分 13分 单场进攻栏板 8个 单场防守篮板 16个 单场助攻 15次 单场抢断 9次 单场封盖 5次
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
NBA假象之一——罗德曼没有进攻
说起罗德曼,估计大部分球迷映入脑海的是他那怪异的造型和超强的篮板球能力,另外就是他场外的各种花边新闻也足够球迷谈论一段时间,那么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的罗德曼真实进攻水平如何呢?
可以说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绝对是天赋,当然这与他自己的努力也分不开关系,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的连续七个赛季的篮板王都被罗德曼包揽,这是联盟 历史 上垄断篮板王最长的记录,强如大帅张伯伦也没有完成这样的壮举。并且罗德曼所处的时代是四大中锋的鼎盛时期,所以他的篮板王显得尤为珍贵,生涯五次单场30+篮板也是85-86赛季以来的联盟个人最高纪录。以上赛季安德烈-德拉蒙德以场均16个篮板荣膺篮板王为例,他场均可以获得5.1个进攻篮板,这是97-98赛季以来第一位场均进攻篮板达到5+的球员,而罗德曼在此之前连续七个赛季场均进攻篮板均达到5+,甚至有一个赛季达到6+。
印象中的罗德曼总是把篮板和防守放在首位,其实在职业生涯前期罗德曼还是有不错的进攻能力的,87-88赛季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场均可以贡献11.6分8.7个篮板1.6次助攻,那是他生涯唯一一次得分上双的赛季,此后的罗德曼便开启了专注篮板球模式。而在1991年1月3日活塞主场迎战掘金的比赛中,罗德曼全场21投15中砍下34分21个篮板是其职业生涯新高;同年2月27日活塞客场挑战骑士,罗德曼全场三分球4投3中砍下15分15个篮板。由此可见罗德曼可不是不会进攻,只不过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防守和篮板球上。
实际上罗德曼的球商非常高,乔丹对此也非常肯定,只不过他的童年比较悲惨,这也是后期他性格比较怪异、举止比较特殊的主要原因,不过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成就绝对是 历史 级的,也许这就是专注的成果。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花大虫罗德曼是一个十足的蓝领球员,擅长防守和篮板,很少有人会评价他在进攻端的表现,尤其是在公牛时期,罗德曼基本都是在给队友创造机会,自己极少有自主得分的时候。
那么,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到底如何,我们来看看他的数据:
在底特律的七个赛季,罗德曼除了新秀赛季的场均得分只有6.5分之外,其他六个赛季的场均得分可以达到10分左右。其中最高的一个赛季是在他的二年级赛季,场均有11.6分。在那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两分球出手8.4次,命中率在56.8%,在那个还不擅长三分的年代,罗德曼几乎不会出手三分球,场均0.2次三分出手,命中率也只有29.4%。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罗德曼场均8.8分,2分球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8%。可以看得出,作为坏小子的一员,罗德曼还是可以在进攻端给予球队一定的帮助。
但是来到公牛就不同了,在公牛的三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得分下降到了5.2分,两分球场均也就扔4.4个,命中率不到五成:47.3%。因为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在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在有机会的时候,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
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以切入和快攻,以及二次进攻为主。花大虫的二次进攻能力顶级,乔帮主曾经介绍过,罗德曼会一场一场比赛研究每个人投篮后球的落点,有了比较准确的落点判断,自然就有了比较好的二次进攻机会。在投射方面,罗德曼职业生涯23.1%的三分命中率肯定说不上好,但是在那个三分球不纳入常规战术的年代,这样的表现也不算差的。
总体来说,罗德曼缺乏自主进攻制造机会的能力,但是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依然可以在进攻端给对手以威胁。
先说一个“冷知识”: 仅从数据上来看,进入联盟之前的罗德曼得分能力比乔丹还强…但客观的说到了生涯后期特别是公牛时期,罗德曼就是个“吃饼都吃不好”的球员。
先来看看罗德曼的大学表现:
单就这样看,罗德曼大学时期绝对是个超级得分手吧?乔丹(大学)生涯最高赛季场均得分也才20分而已…但就像开头说的,仅从数据上来看而已,因为他参加的是NAIA联赛而不是NCAA。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联赛虽然不是NCAA那样的顶级联赛,你也不能说它就是“野鸡联赛”,因为实际上这个联赛的水平也不算差,只不过NAIA是私立大学联赛,参赛球队少、球员少,可能那个时候的水平介于NCAA的1级以下、2级以上吧。所以究竟能不能把罗德曼大学时期的数据直接拿来横向对标乔丹大家仁者见仁,我只是提供这一客观事实。
也就是因为大学时期那令人眼前一亮的进攻能力,查克-戴利注意到这位身高只有198cm的矮子大前锋(实际上还没198)。
老帅当初是觉得罗德曼的跑动意识、战术领悟能力、对比赛的阅读能力、空切意识、上篮能力非常好,并且他还有非常出色的传球视野,戴利就曾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刚开始是希望罗德曼朝着球队第二组织核心方向发展,想要将他培养成另外一个攻防兼备、有组织能力的“三号位乔-杜马斯”(戴利刚开始让他打3)。而禅师也说过罗德曼的传球视野在联盟内线球员里是顶级的,也因此才让他加入到自己的三角进攻体系中来。嗯,我觉得相比于得分,他最被低估的应该是组织能力,别看生涯场均1.8次助攻,实际上长传、高位策应、行进间捕捉队友能力等传球技术非常出色。
所以从大学到NBA生涯第二个赛季结束之前罗德曼进攻能力(进攻可不仅仅是得分,还包括了组织、串联)绝对是被严重低估了的,因为他的拼抢篮板能力一流、二次进攻得分效率极高,有一定的投射能力(但是射程不够),空切上篮意识更是一流,还拥有“弱化版格林”的组织串联能力,在活塞生涯命中率达到了53.9%,四号位球员里这已经算是非常顶级的效率了,可以说是一个合格的“乱战高手”。
(上面的动图只是想告诉你罗德曼早期有面框能力,经常持球单突大个子防守人,不要在意“膝盖进球”…)
不过这都只是早期…到了91~92赛季开始罗德曼的得分欲望急剧下降、进攻端的战术需求降低,并由于几个赛季没有去打磨自己的得分技术,到后期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实际上基本丧失了!
以前罗德曼拼抢到进攻篮板以后都是自己上,可那赛季开始抢到篮板就先找队友;以前戴利有专门设计安排罗德曼的空切战术,可那赛季开始取消了,就让他专心篮板和防守;以前他自己也经常利用脚步面框突高个子防守人或者拉到肘区位置中投,可那赛季开始基本上看不到。他主要的得分来源就剩下点板后的补篮、快攻、罚球…
如此几个赛季下来,到公牛时期命中率只有45%出头、场均不到5次出手,即便蓝领也不至于这样吧? 甚至我都感觉他有点“忘了”怎样才能将皮球放进篮筐,连点板补篮都费劲,出现空切机会喂饼他也能给你“吐”出来…
不过还好他的组织、战术跑位能力没有丧失,在禅师的三角进攻体系里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挡拆质量也越来越高,除了篮板保护能力以外在公牛王朝的进攻端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其实是很出色的,哪怕你理解的“进攻能力”仅限于得分也是如此。因为除了背身差点,其他的如面框、接球投、挡拆、空切、补篮、转换等得分技能都有, 但这仅限于早期、仅限于91~92赛季之前 ,到了92年以后因为工作重心的转移,因为战术需求的削减,因为自己开始不太喜欢进攻,慢慢地他就丧失了得分能力,公牛时期的罗德曼在纯得分方面都可以算是“副作用”了,你喂饼给他还不如乔丹、皮蓬中距离来得靠谱呢…
“当我在芝加哥公牛的时候,我大概只花了15分钟就学会了三角进攻,其实并不难,这是一个三角,每个人都有机会触球并投篮。”罗德曼曾经就安东尼不适应三角进攻发表过这样的言论。
我自己理解他花十五分钟就领会了三角进攻就是把球交给乔丹单打,然后去判断球的落点抢篮板。迈克尔乔丹曾经给他这样的评价:“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罗德曼这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我自己也没有办法。”
看了一些公牛时期的进攻集锦,除了持球进攻能力不足,罗德曼的无球走位、空切和策应能力很出色,尤其擅长判断对方投篮之后球的落点,然后去抢篮板球得到二次进攻的机会。
他很清楚球队需要他出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情,也了解自己的身高、体重、臂展其实都不占优势,但他的弹速也就是连续起跳的能力举世无双,所以他会在每场比赛前研究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特点,分析对方投篮后球的落点,然后出现在最适合的位置(乔丹曾经介绍过)。
公牛时期,他自己不需要承担太多得分的任务,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尽量找到更容易得分的机会,然后积极去拼抢篮板球,偶尔兴致来了也会随手扔那么几个。久而久之,他也就对得分没啥兴趣,开始专心去抢篮板了。
他的职业生涯有很多奇葩的数据:比如0分28篮板、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他生涯有14场比赛拿到27个篮板或以上,他所在的球队赢下了其中的13场,所以赤木教樱木(罗德曼的原型)称霸篮下的人就能称霸球场也是有道理的。他生涯的篮板率达到了23.44%(霍华德、小乔丹将近21%),最高的一个赛季为29.7%,也就是说篮球场上每三个篮板球就有一个是他抢到的。
不足之处,请多见谅。
一说起罗德曼,除了一颗花里胡哨的头颅之外,最先让大家想到的,恐怕就是他的篮板球,拼抢球和篮板球了。他的身高不高,可能就2米左右,但是通过死缠烂打和不断的起跳点板,成了著名篮板王,甚至他自己都说自己根本不屑于进攻,只搞防守。
但是我们也不能低估罗德曼的进攻,不能被印象流给干扰了看法。其实罗德曼是一个很有灵性也很有技术的球员,并不完全是糙汉子。
首先他有一定的三分球能力。在生涯前期,比如在马刺或者活塞的时候,罗德曼时不时会投三分球,而且命中率也还不算太离谱。
另外罗德曼的传球能力也不差,他的快攻中迅速找人的能力很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追梦格林的感觉。
但是由于他的蓝领工作做的太出色,而公牛队也不缺进攻火力,所以他专职蓝领也不错。
对于“大虫”丹尼斯·罗德曼的进攻,在我的概念中,属于中上层。而这我先来解读一下我个人对于篮球场上 “进攻的概念”。
在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很多人都认为只有“进球得分”才是进攻能力好的表现,但看球时间相对较长的朋友们都可以理解到, 对于球队每一次的进攻其实都需要整个团队的配合,包括挡拆、策应、掩护、无球跑动以及空间拉扯、进攻篮板的拼抢等等。 即便是最后关键的一球拉开, 让球队头号球星“一打一”,很多情况下也需要内线球员提高位借助掩护得到更好的出手空间。
而对于 丹尼斯·罗德曼 来说,投篮能力的欠缺让他缺少足够的空间拉扯能力,但掩护与进攻篮板的拼抢让他在进攻端也是一个不能被忽略的一点—— “控制住篮板的人,就能掌握比赛的走向。”
其实在罗德曼来到公牛成为乔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之后, 几乎垄断了篮板王这一荣誉。 而在这期间,几乎场均6个以上的前场篮板,可以说给球队带来的帮助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的——简单现象一下, 就算是你我在野球场上,有一个巨能抢板的同伴,给自己带来的投篮自信可想而知。
同时,在公牛期间的两次三连冠时期,正是 “禅师”菲尔·杰克逊 主导“三角进攻”最为成功的阶段,而在罗德曼在篮板球领域统治级的表现,为“三角进攻”带来了巨大的扶植。想象一下在当时慢节奏的比赛中, 一个场均能抢到16-17个篮板球、激情无限、精通各种垃圾话挑唆对手的人, 在进攻端对于球队带来的帮助更多的是在情绪与士气上的鼓舞,当然还有……
不过很可能有人说“情绪”这一点,在篮球场上显得比较“玄学”,但我们看看1996年公牛对阵西雅图超音速的系列赛, “罗德曼直接帮助公牛赢了两场”这是当时超音速主教练乔治·卡尔对罗德曼的评价。 而那两场比赛中,“大虫”罗德曼一场10分、20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另一场9分、19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外带5助攻。
这样的数据让丹尼斯·罗德曼在进攻端的存在感十足,出色的前场篮板带来的便是更多的二次进攻机会——除却传给其他人完成,其实 丹尼斯·罗德曼凭借出色的起跳在二次进攻端的终结能力同样十分出色。
在罗德曼进入联盟以来,除去新秀赛季场均的6.5分,二年级则是其场均得分的最高时间——场均11.6分,但即便这样场均出手数仅为8.4次,拥有56.8%的命中率。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场均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
中间两年在马刺算是罗德曼 “最不开心”的两年 ,毕竟以罗德曼的性格被老爷子压得实在喘不过气而后转到了芝加哥公牛。在这里,有乔丹、皮蓬这样的得分手,自然不需要罗德曼投入更多的经历在进攻端,他只需要在进攻端做好策应和掩护,同时保证前场篮板的输出—— 这也是其在防守端最为投入的时期,自然在进攻端的存在感不足。
这哥们25岁才打nba的。当年看球的时候,最爱看的就是他,球商极高。活塞时打的乔丹也没什么脾气,去马刺时告诉双塔什么叫防守什么叫篮板。让他玩命为你打球,首先他得佩服你,活塞时打的是哥们蓝球,不见血都不叫上场了,问问那时的乔丹就知道了,可惜后来五虎解散了。马刺双塔以及波波那时没成气候那,这不行那不行的,我告诉你们什么叫防守与篮板就行了。公牛乔丹以及教练他佩服,所以他拿出看家本领去打球,估计乔丹也佩服他,否则以乔丹在公牛的地位完全可以否决签约他。这哥们防守的地位与乔丹攻击的地位我感觉区别不大,说他不会得分,你让乔丹去抓篮板看看,道理一样。美国是个传统 社会 ,像罗德曼这样特立独行的也都不喜欢,不过场上都是他防的人要打他而他却没放规。
其实个人认为它的攻击力是有的,但是不能算得上是顶尖或者出色,可能是中下水平吧。
而且他在公牛队的作用是防守和拼抢篮板。其实学术有分工,所以你不能强求,他又在防守上做出贡献,又在进攻上作出贡献。
如果一开始他不是给人定位在防守队员的话,在别的队没有乔丹在身边的话,他的进攻能力应该可以得到提高。问题他身边有乔丹的话,他没有必要参与更多的进攻,转型辅助乔丹才是明智的。
罗德曼绝对是NBA偏科最严重的球员,野鸡大学毕业没球打,去机场当保安,25岁才正式进入NBA,0分28篮板,还有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这些数据都是罗德曼创下的。
有一个观点是“公牛时期球队进攻有乔丹,不需要罗德曼得分”说以罗德曼得分少, 其实他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他的进攻能力没有被低估, 但却有种“得分的事我不懂你也别想懂”的气魄,这让他的防守侵略性很强, 毕竟两届最佳防守球员、7届防守一阵、7次篮板王……
14年职业生涯,5支球队,从25岁到39岁,场均7.3分,13.1个篮板,只有一个赛季得分上双,他是为数不多场均篮板比场均得分还高的球员,另一个可能是大本。场均出手5.8次,投篮命中率52.1%对内线而言也不低。
他的职业生涯高光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底特律阶段,另一个是公牛阶段,底特律“乖孩子军团”,直到90年顶替马洪出现在球队首发大前锋的位置,直到1993年离开,成为了NBA首屈一指的篮板王。但他的得分其实也不错成为首发的三年他的场均得分接近9分,主要靠二次进攻与空位投篮。
罗德曼真实的进攻能力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 卡佩拉还可以吃饼,毕竟球队内线需要他得分,但罗德曼做的是把掉了的饼捡起来重新喂给其他人,卡佩拉在火箭的吃饼得分肯定也是德安东尼设计过战术的, 换句话说卡佩拉是进攻重要的一环,而罗德曼完全看天得分,作为公牛的进攻体系,他其实参与的就是保护篮板。
作为公牛三巨头之一,三连冠时期罗德曼的作用就是抢篮板和恶心对手,他像是乔丹的御用保镖,保证飞人在对方内线的安全。
关于进攻他最大的优点是二次进攻能力强,得益于强大的篮板球能力,如果在后场抢到篮板他可以是快攻的发起者直接长传找乔丹,也可以传球推进到中圈附近然后把球交给乔丹。得到前场篮板,罗德曼打得很聪明,他甚至可以作为三角进攻的一个中轴, 在芝加哥的三年是他职业生涯助攻新高,他要么去佯装打单然后找皮蓬与乔丹,要么看准机会抢下篮板直接进攻得分。二次进攻是他比较主要的得分机会,在阵地战时因为没有单打能力,无论身高还是体重其实对比当时的大前锋都不占优势,同时技术也还欠缺,他很少能一对一拉开单打,那是乔丹的活。
乔丹曾说罗德曼会研究每场比赛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姿势,与篮板落点,让他能精准判断落点,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主要负责篮板,其次是助攻,他进攻端尽量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合适的得分机会,除了二次进攻,他的切入与快攻也都还可以。
罗德曼基本没有自主得分能力,要他像奥尼尔靠着身体硬凿,像马龙一样成为进攻核心,像坎普一样飞天遁地基本不可能,本身他的价值也不再得分上,得分是他在防守和篮板上附加的功能,你不能指望他很好用,但在关键时刻他没掉过链子。
在公牛队拿到三连冠时期,人们想到的都是乔丹以及皮蓬,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人的发挥也是非常关键,那就是罗德曼。虽然罗德曼进攻能力一般,但是他在防守端为公牛队保驾护航。在公牛后三个冠军中,罗德曼就充当了一个合格的蓝领球员。在球场上尽心尽力的抢篮板。那么罗德曼的实际进攻能力相对于他的防守来讲,能力到底如何呢?
我们通过数据能够看到,罗德曼职业生涯场均拿下了7.3分,投篮命中率为52.1%,三分命中率为23.1%。他在底特律效力了7个赛季,在新秀赛季的时候场均只有6.5分,但是在之后的6年当中,场均得分都超过了10分。在活塞的7个赛季罗德曼场均可以拿下8.8分,投篮命中率为55.8%,由此可见他的效率还是颇高的,但是缺乏进攻手段,更多的是依靠着篮下吃饼或者是二次进攻得分。
而到公牛队的时候罗德曼因为已经36岁了,所以在进攻端无法帮助球队太多,加上球队有着乔丹以及皮蓬这两个得分高手,罗德曼只需要防守就可以了。在公牛队的三个赛季中,罗德曼场均5.2分,命中率只有47.3%,当时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切入以及快攻。因为强大的篮板能力,他能够多次完成二次进攻,帮助球队涨分。
不过总的来说,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并不出众,他缺少自主制造机会的能力。不过充当一名蓝领还是合格的,毕竟罗德曼带给大家的印象都是防守凶悍,正所谓得防守者得天下。正是罗德曼的防守,公牛队才拥有三连冠的实力。
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
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01cm,打的位置却是大前锋;罗德曼的体重只有100公斤,却能在内线单怼奥尼尔;罗德曼的得分能力不行,场均得分只有7.3分,但他比任何人都能抢。那么连续7届的NBA篮板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篮板数却只有11954个,比其他球员的总篮板数要少,这主要是因为罗德曼在NBA待的时间太短了。
来看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生于1961年的罗德曼进入NBA的时候是1986年,那时他已经25岁了,比那些传奇内线进入NBA的时间晚了至少4年,满打满算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也只有14年,所以罗德曼的在NBA打的场数不多,只有911场。
再一个是罗德曼刚进入NBA时只是个小角色,直到90-91赛季他的篮板才真正上双,所以罗德曼真正发迹的时候他已经29岁了,虽然往后他的数据越来越bt,但是前面落后别人的太多了,篮板总数少也是应该的,但看一个球员会不会抢篮板不能只看数据,还得看比赛,好比威少的篮板和罗德曼的篮板,虽然威少篮板也能上双,但跟罗德曼比就是个zz....
罗德曼生涯11954个篮板,排名 历史 篮板总榜第23位, 历史 最高为张伯伦23924个篮板。 罗德曼曾经连续7次获得篮板王,虽然身高只有201cm要比皮蓬还要矮2cm,但是花大虫罗德曼抢篮板非常凶悍,绝对是篮板狂人,即便是无关重要的地板球花大虫也是拼命去抢。 可为何强篮板能力突出的篮板只排在 历史 第23位,其实原因很简单,总体来说就是罗德曼生涯并不算长、其次就是像张伯伦、拉塞尔场均能抢20+篮板以上,但是他们的年代不同,打法不同,规则不同等原因导致。
首先是罗德曼生涯14个赛季,罗德曼的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共出场35场,生涯共出场911场比赛,最高单赛季场均抢下18.7个篮板,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如果罗德曼能够保持 健康 在多打几年,总篮板数还会大幅上升,单论抢篮板能力,罗德曼属于 历史 顶级,别忘了罗德曼可是樱木花道的原型。
张伯伦首个赛季场均27篮板、第二个赛季场均27.2个篮板,第三个赛季砍下场均50.4分25.7篮板,那个年代与八九十年代无法相比,也出现了一批篮板怪兽,尤其是张大帅在那个年代就是巨人级别,鹤立鸡群,相传大帅还能摸到篮板上沿,这抢起篮板还不如探囊取物。
身高仅有2米01的大虫罗德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篮板痴汉,职业生涯场均能有13.1个篮板( 历史 第12),更是连续七届蝉联篮板王荣誉,仅次于张伯伦的11届篮板王。
可是即便罗德曼在篮板方面上有如此可怕的能力,在总篮板排名上却只能排在第23位,这是为何?
职业生涯起点低,上场时间受限实际上,罗德曼是19岁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篮球,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大学时期所展现出来的篮球天赋,大学后三年场均能得到25.7分和15.7个篮板,投球命中率为63.7%,斩获了不少荣誉。
可即便是这样,罗德曼也仅仅是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而且当时的活塞队还是经过对他充分的观察,才决定选择他,所以初入联盟的罗德曼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机会。
在活塞的前期,罗德曼只能从替补打起,上场时间有所受限,篮板数据也很一般。但是在那个时代充满了挑战,同样也是机遇,而罗德曼就很好的把握住了机会。87-88赛季季后赛中对伯德出色的防守表现,让罗德曼初露锋芒。而也在此时活塞坏小子军团崛起,1988-1989赛季是活塞坏小子军团夺冠的那个赛季,他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员。
慢慢地,罗德曼在联盟中打出了名气和实力,获得了更多的上场时间,篮板数据得到了暴涨。在活塞的第6个赛季场均篮板能有18.7个之多,但依旧无法弥补前期数据劣势的大坑。
职业生涯不长,实际有效时间更短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这样的职业生涯长度在NBA联盟中只能属于正常水准,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基本上都是15个赛季起步。不仅如此,仔细观看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出勤率,也能发现一些问题。
活塞时期的罗德曼上场时间并不多,且篮板数据一般,但是他的出勤率非常高,竟有连续五个赛季是满勤的。而反观到了生涯巅峰和篮板数据爆炸的时期,出勤率就并不是很高,生涯最后两年出战数加起来不到40场。
可以说罗德曼14年的职业生涯,实际上认真算一下,恐怕也只有10个赛季的有效时间,这也就能理解他的总篮板排名为什么不高了。
“球”同存异,我是右手边的上帝
罗德曼身高为2米01,在内线中并没有任何优势,但是他拥有惊人的弹跳高度和快速的连续弹跳能力,以及出色的预判能力,让他成为“篮板怪物”,凭借这项能力他在NBA立足多年,并取得了后人难以超越的成就。
罗德曼曾单场抢下34个篮板,曾多个赛季场均抢下至少15个篮板,曾连续7年获得年度篮板王的荣誉(1991年到1997年),职业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非常厉害。不过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总篮板数为11954个,只排在NBA 历史 篮板榜的第23位,这是为何?
一、篮板怪兽也需要成长
1986年,罗德曼在第27顺位被活塞队选中,从他的选秀顺位就能看出,他并不是一开始就被人看好的球员,也不是出道即巅峰的球员。职业生涯前三年,他一直都是替补,新秀赛季场均上场15分钟,可以抢下4.3个篮板,之后两年场均上场时间分别为26.2分钟、26.9分钟,分别抢下8.7个篮板、9.4个篮板。
从第二、第三个赛季就能看出,罗德曼在抢篮板方面确实非常有天赋——场均26分钟的上场时间就能抢下将近10个篮板,而且前场篮板几乎占了一半。到了第四个赛季,活塞队开始试着让他在一些比赛中出任首发,上场时间升到29分钟,他的场均篮板提升到9.7个。
第五个赛季,罗德曼已经正式成为球队首发,场均上场33.5分钟,场均抢下12.5个篮板,篮板怪兽初长成。第六个赛季,他场均抢下18.7个篮板震惊联盟,首次成为篮板王,之后就连续成为篮板王了。可以发现,成长的这几年罗德曼因为上场时间少并没有抢下多少个篮板,篮板总数也就少了。
二、缺席太多比赛
罗德曼是一个非常狂野的人,个性鲜明,除了伤病原因,他在场外的作风问题也是他出场少的一个原因,要么被球队惩罚,要么被联盟禁赛,加上他脾气火爆,领到的技术犯规多了被禁赛,或者做出联盟禁止的行为被禁赛,导致他职业生涯的出勤率并不高。
14个赛季,罗德曼只出场911场比赛,平均下来每个赛季出场65场比赛。在马刺的第二个赛季只打了49场比赛,在湖人的赛季只打了23场比赛,在独行侠的赛季只打了12场比赛……就算他再能抢,比别人少打这么多场比赛,篮板总数也比不过别人。
三、职业生涯不够长
罗德曼1986年进入NBA,2000年正式退役,14年的职业生涯并不算短,但是凡事都是相对的,跟篮板榜单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比起来他他的职业生涯不够长。举个例子,奥尼尔职业生涯场均篮板为10.9个,场均比2.1个,单赛季场均篮板最高的是13.9个,他没有拿过一次篮板王,但是他却排在总篮板榜的第25位,比罗德曼高了好几个名次,原因就在于他比罗德曼多打了5个赛季。
综上所述,不仅不好奇为什么罗德曼总篮板排行那么低,反而惊叹他花这么少的时间、这么少的比赛却能达到这个高度,不愧是“篮板怪兽”。
在近30年的NBA 历史 中,最著名的篮板手恐怕就是罗德曼了,他对于篮板球的渴望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会对别人每一次的投篮轨迹进行观察,在活塞的时候,以赛亚·托马斯看到罗德曼在篮底下呆呆地站着,于是便问他在干嘛,罗德曼说:“我在看你们投篮的轨迹,你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在空中旋转三圈,而乔杜马斯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旋转3.5圈或者4圈。”
从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罗德曼对于争抢篮板球的钻研之深,正是他的这份苦工,帮助他收获了极大的成效,凭借超人的弹跳、敏锐的篮板嗅觉、积极的卡位和拼抢,罗德曼的职业生涯获得过七个篮板王的头衔,在91到92赛季,他的场均篮板达到了惊人的18.7个,有人形容他抢篮板就像青蛙用舌头捕食飞虫一样,流畅而迅速,这种比喻,并不为过。
然而,罗德曼生涯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这个数字在NBA的 历史 篮板榜上只能排到第23位,相比他巅峰时期的场均篮板数,这确实不符合他篮板狂人的身份。他之所以排在这个位置,首先是因为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长,只有14个年头,进入联盟时他已25岁,属于大龄新秀。其次,罗德曼在活塞前期的数据大大拖了他篮板累积的后腿,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的场均上场时间只有15分钟,在有限的上场时间里,他没有什么发挥才华的空间,场均只能抢到4.3个篮板,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低数值。最后,不得不说,因为玩世不恭,罗德曼在职业生涯后期并没有受到太过球队的青睐,过着颠沛流离的球场生活,这直接导致了他在职业生涯后期的出勤率不高,虽然他最后一年在独行侠队场均还能拿到14.3个篮板,但在那个赛季,他只打了12场比赛,便因为多次无故缺席训练,被勒令离队。因此罗德曼尽管有着高超的抢篮板技巧,却无法在篮板的积累上名列前茅,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用在罗德曼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绰号“大虫”的丹尼斯·罗德曼,之所以在NBA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仅11954个、排名NBA 历史 第23位,多少和他进入NBA较晚,以及他的“功能”相对比较单一有关。
从青年时代就比较怪异的“大虫”,直到25岁零171天才完成自己的NBA首秀,尽管在他进入NBA的上世纪80年代,大多数年轻球员还没有“出名要趁早”的感悟,但所有在1986-1987赛季完成职业生涯首秀的63名“菜鸟”中,罗德曼的年龄也排到了正数第5位。
进入NBA较晚,再加上初期在“活塞坏小子军团”只能为兰比尔等“坏叔叔”背包、以及职业生涯的最后两年又在“打酱油”,这也使得一共不过参加911场常规赛比赛的罗德曼,的确很难攒下太多的篮板球——另外一项数据也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场均有13.12个篮板球进账,在所有NBA球员中,仅有11人的职业生涯场均篮板球比他更高。
除了参加的常规赛比赛不够多这一个“硬伤”之外,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另外一个“硬伤”,毫无疑问是他除了仿佛拥有“吸引”篮板球的天赋之外,其他篮球技能都不算出色、或者说欲望不够强烈。就拿得分一项来看,职业生涯投篮命中率高达52.1%的罗德曼场均不过7.3分进账,尤其是在帮助公牛夺得三连冠的三个赛季,他的场均得分更是只有可怜的5.2分。这也就使得大多数教练在面对罗德曼时只能是又爱又恨——菲尔·杰克逊是少数的几个能够将罗德曼的长处发扬到极致的教练,但这恐怕也和公牛有乔丹不无关系。
当然,不管罗德曼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排名 历史 第几位,身高仅2.01米的“大虫”丹尼斯·罗德曼,都堪称NBA舞台上一个让人难忘的天才。这显然不是因为他的七彩发型、奇装异服、特立独行,而是在所有“功能性”球员中,没有谁能够将自己仅有的天赋发扬得像“大虫”般淋漓尽致,甚至到所有人根本想不起来他的弱项。
最后列举几个罗德曼在NBA所取得的除篮板王之外的荣誉:5次总冠军,2次入选全明星,2次最佳防守球员,7次防守第一阵容……活塞在2011年将他的10号球衣退役。
解答: 1.生涯只出赛911场比赛。2.生涯初期跟末期的出场时间并不多。
还有人比罗德曼会抢篮板吗?答案是没有。他对于篮板的痴迷可以说是nba第一挡的存在,身高不高的他抢篮板靠的是技巧、判断、以及拼劲,最重要的就是有一个对于篮板的执着。
我可以让你得分,但是篮板必须是我的,这就是罗德曼。
连续7届的篮板王,生涯场均5分左右的他,篮板13.2颗其中有4.8颗是前场篮板,这意味着球队可以多5次的二次进攻机会,尽管在进攻端的贡献不是很大,但是他在防守端以及篮板的控制上,给了球队很大的帮助, 也与乔丹共创公牛第二次三连冠。
为什么说是共创呢?因为有他在,乔丹才放心的去进攻,因为有他在,外线射手才能够没有顾虑的投篮,这就是罗德曼的重要性。
而罗德曼是连续7届的篮板王,为何在篮板排名上只排在23名呢?以下是我的分析。1.生涯只出赛了911场比赛。
罗德曼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但是他的出场率并不高,一共也才打了911场比赛,与排在他前面的篮板好手差了至少100场球赛,邓肯1392场、马龙1476场,都比罗德曼多了大概500场左右,所以罗德曼会排在23名,也不难理解。
2.生涯初期与末期出场时间并不多。
场均出赛时间不稳定,86年15分钟、87年26分钟,到最后两个赛季甚至出赛次数不到40场,这也是他为何篮板总数只排在23名最大的原因。
我有话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罗德曼以他优异的篮板能力,证明了他也是一位球星,并且依靠着这一项技能入选名人堂,谁说只有得分才能当球星,罗德曼抢篮板也能够成为球星,而且还是三连冠的球星。
看起来我行我素的罗德曼,可以为了研究篮板而盯着比赛回放一直看,可以为了研究对方内线而不断地看着比赛回放,你们知道的罗德曼或许是一个在球场上的麻烦人物。
但是我所知道的罗德曼,他是一个真正喜欢篮板球的球员,得分给你,篮板给他就对了。
罗德曼作为矮个中锋的实力派代表,已经颠覆我们对于长得越高越壮的人篮板越多的普遍认知。早期的罗德曼篮板球能力并没有很好的开发,但是潜力无穷,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赛季的篮板数都呈递增的趋势,就像初来乍到时科比的得分一样,每一年都在飙升,公牛时期篮板球能力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同期进入NBA的大bug奥尼尔论篮板球能力也甘拜下风。
他包揽了92-98年连续7年的篮板王,并被权威媒体评为NBA 历史 上最佳大前锋篮板王!如此爆炸的输出却在 历史 上排名第23位,是不是感觉很不靠谱?其实罗德曼的个人篮板球能力放在NBA 历史 上都是独一档的存在,但他的NBA职业生涯却不像他的篮板球那样稳定。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我们印象中约翰·斯托克顿和麦迪的个人生涯总得分谁的高?我们第一反应肯定是麦迪,毕竟麦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超级得分手,而约翰·斯托克顿是名副其实的传球手,两人要是得分对比,肯定麦迪胜出。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约翰·斯托克顿的职业生涯总得分比麦迪足足多了1000多分,这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翻出职业生涯年限你便可以得知,其实这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麦迪巅峰的得分爆炸力毫不逊色于巅峰的科比,但是他的职业生涯较短暂,总是在伤病中度过,也被伤病弄得心灰意冷。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明白罗德曼这位 历史 上罕见的超级篮板怪在篮板球排行榜上排的这么靠后绝不仅仅是偶然。
连续7届篮板王,罗德曼为何排在篮板榜第23位?还请诸君听我说道说道!
罗德曼公牛队第二个连冠时期的功臣之一,有着超强的防守能力,特别是他的篮板球。同时也是NBA中最具争议的球员,与马龙抱摔、与莫宁打架、脚踹摄像师。而且这些只是他众多球场劣迹的一小部分。但是这些并不妨碍罗德曼成为名人堂球员。
既然那么会抢,为什么只屈居 历史 篮板榜第23位?2.01的身高,能够在长人如林的内线摘下7次篮板王,实属不易。除了技巧外,更多的是对篮板冲抢的欲望。
罗德曼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但是,那么会抢篮板的一个人竟然都没排进 历史 前10,确实有点不可思议!我觉得是因为他的篮板球抢得确实太疯狂,给人留下了篮板高手的印象。
但是,NBA中会抢篮板的高手又何止他一人。拿第一的张伯伦来说,他能够抢到接近24000个篮板,一是他效力时间够长,共14个赛季,其次他的场均篮板数为恐怖的22.9个。第二位的拉塞尔效力NBA13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23.9个。第三位的贾巴尔效力NBA20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1.2,虽然和张伯伦、拉塞尔没法比,但是他超长的职业生涯,足以令他的总篮板数排进 历史 前三。
虽然罗德曼连续拿下7次篮板王,但是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3.2个,和篮板大神相比还是要逊色不少。排在他前面的除了上述三位大神外,排在第四到第二十二位的分别是,海耶斯的16279个、马龙的16212个、邓肯的15091个、马龙的14968个、帕里什的14715个、加内特的14662个、瑟蒙德的14464个、贝拉米的14241个、霍华德的13800个、昂塞尔德的13769个、奥拉朱旺的13748个、奥尼尔的13099个、威廉姆斯的13017个、卢卡斯的12942个、巴克利的12546个、穆托姆博的12359个、西拉斯的12357个、奥克利的12205个,所以说他能够排在 历史 第23为也不奇怪。
对此,你怎么看?
篮球是一项比得分的竞技运动,所以,想要帮助球队取胜,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多得分。然而,却有那么一小部分球员,他们甘愿做着球场上的脏活、累活,把注意力集中在防守和抢篮板上面,用间接的方式帮助球队获取胜利。罗德曼就是这样一名球员,作为一个身高仅2米01的大前锋,硬是靠着对篮板球的执着,他当选了7次篮板王,是NBA 历史 上拿到篮板王次数第二多的球员,仅次于“上古神兽”张伯伦的11次。
然而,比较有意思的是。其他能拿到数据王排名前列的球员,其职业生涯对应的数据总数也是排在NBA 历史 前列的。比如乔丹拿到10次得分王排名第一,其总得分也是排名 历史 第5位;斯托克顿9次得分王排名 历史 第一,其总助攻数也是排在 历史 第一位。按道理说,罗德曼能够拿到 历史 第二多次数的篮板王,其篮球球总数据怎么也得排在NBA 历史 前十位吧,然而,当你去查看数据时,你会发现,篮板排行榜前二十位里面根本没有罗德曼的名字,他仅仅拿到了11954个篮板,排在NBA 历史 第二十三位,这是怎么回事?
罗德曼到底对篮板有多痴狂?39岁场均依然可以贡献14个篮板。连续4个赛季场均篮板球16+,巅峰时期场均更是可以拿到18.7个篮板。这个数据80-81赛季之后开始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因为从80-81赛季至今,只有两个人单赛季篮板数超过16个,一个是罗德曼,再一个就是庄神,然而,单赛季场均18.7个篮板球,只能排在NBA 历史 第36位,与上古神兽们那些场均20+的篮板球比起来,场均18.7个篮板简直“不值一提”。其职业生涯场均13.1个篮板球也只排在NBA 历史 第十二位。
对于总数据来讲,如果大家本身的水平相差不多,那么久看谁更能熬了。罗德曼虽然效力NBA14个赛季,但是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不足40场比赛,其职业生涯总出场次数也不过911场。这个出场次数已经排到NBA 历史 200名开外了。很多球员虽然场均篮板数比不上罗德曼,但是人家能熬啊。
罗德曼的身体素质在NBA 历史 上也是赫赫有名的。那为什么他打到39岁,才只有14个赛季呢?原来,罗德曼接触篮球本来就很晚,他在1986年第二轮第三顺位才被选中,那个时候他已经25岁了,刚进联盟的时候,罗德曼根本没有太多机会,也没有像后来一样痴迷于篮板球。30岁之前,本应该是身体状态最好的时候,罗德曼的场均篮板却都是低于10个。
所以,即便罗德曼凭借自己不出众的身高拿下7次篮板王。但是总的算下来,他的篮球板数量却并不是太多。连只拿到过1次篮板王的贾巴尔,都比罗德曼多拿5000多个篮板球。当然,尽管罗德曼的总篮板球数量不多,但是,没有人能够质疑他的篮板球能力。
张伯伦创造的这5个纪录,无法被打破吗?
粉丝经常称张伯伦为上古神兽。主要是他的数据太不正常,很多记录不应该被打破,连联系都不敢想。就像他单场100分,最近的一场是科比的81分。除了这100分的单场得分,其实还有很多其他的记录,都是后人望尘莫及的。让我们来看看张伯伦令人印象深刻的记录。
张伯伦时代没有三分线,连投篮姿势都是五花八门,大家都不敢远离篮筐,导致禁区非常拥挤。获得高分并不容易。当然,这对于张伯伦来说并不难。1962年,张伯伦场均39.5投17中,实现了单赛季场均50.4分的壮举。要知道,30分之后,可以说每多一分就是一个门槛,谁也不敢想平均50+。
说到篮板王,大多数人都会想到霍华德和罗德曼。但是霍华德和罗德曼加起来只有12个篮板王,而张伯伦自己拿下了10个篮板王,职业生涯篮板总数达到了惊人的23924个。这个数字已经彻底甩开了排名第二的2000多位魔戒。至于其他球员,别说这两个有2万篮板的球员了。
没有一个球员的高分是偶然的,就像张伯伦的100分不是偶然一样。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中,张伯伦打了多达118场常规赛50+比赛。就连篮球之神乔丹也只有31场50+的比赛,其他球员追上排名第二的乔丹都是个问题,何况张伯伦的118场。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张大帅能得100分了。这只是张伯伦118场高得分比赛之一。
1959年刚入NBA的张伯伦,在对阵纽约尼克斯的第一场比赛中拿下43分28个篮板,野兽的威力毋庸置疑。本赛季张伯伦以场均37.6分27个篮板拿下最佳新秀,全明星MVP,常规赛MVP,同时也拿下了本赛季的得分王和篮板王。试想一下,一个菜鸟球员在自己的菜鸟赛季里获得这些荣誉,会是多么轰动的事情,但是只有张伯伦能做到这样的事情,其他球员拿到其中一个就能载入史册。
在他整个职业生涯的14个赛季中,张伯伦在常规赛场上出手22.5次,命中12.1次。注意这是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不是某个赛季。这个数据中最接近张伯伦的是乔丹的11.4倍,差距还是很大的。其他球员很难每场命中10次以上,更别说追上这两位篮球史上最变态的球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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